户口本改名字
我们首先来看一下改姓的要求吧,现实生活中,改姓主要发生在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更改,以及收养关系变更或者是涉外婚姻,再或者就是父母离婚或者再婚的情况,这样是允许改姓的。
还有就是改名字的,也是有条件范围的,第一就是小孩子的乳名改为学名的,还有就是名字当中有不常见的冷僻字的,还有就是名字出现歧义甚至是容易让人误解甚至是带有不良含义的。
还有就是不能更改名字的,包括了正在进行民事纠纷、收监服刑、在校的大中专学生,还有就是个人的信用记录有严重不良记录的。还有就是之前变更过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是不允许改名字的。
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banli,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元建议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户口本改名字小名,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改名字的审核结果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会得到通知的。还有就是改名字在我们的现行法律之内,是只能修改一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banli:(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户口本改名字的程序
1、第一步:居委会的负责人签字,或者你所住的村里负责人签字。如果你是农村的,那就要村支书签字。
2、第二步:找当地派出所,必须片区(管辖区)的民警审核,签字。
3、第三步:负责你所居住的片区的民警签字“同意”后,还要派出所所长签字。
4、第四步:派出所所长签字,你就不需要做什么了,后续审批派出所会把你改名字的档案提交给上级审核,这个流程一般是没有障碍的。
5、注意事项:
(1)第一步找村支书签字户口本改名字小名,你必须说明你为什么要改名?旧名字是和别人重复,还是因为在社会上被人恶意诽谤给你造成生活压力?是因为工作上旧名字给你造成困扰?还是有人把你的名字贴上小广告恶意骚扰你?理由必须正当,否则村支书不会批准!
(2)找片区民警签字,你也要详细说明改名字的理由,这个时候民警多半会很用心地告诫你不要改名字,因为程序麻烦,你要等很久才能审核通过,而且没有特别重要的原因,原则上是不建议改名字的。
6、改名字最最重要的一环,切记切记!就是改名字的理由必须正当、充分,第一步要村支书签字通过,这一环节十分重要!第一步通过之后,后面的流程就变得简单了,基本上只要你坚持都能通过的,因为这是他们分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