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由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姓名。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网友表示:
一天,曹女士对曹先生说:孩子跟我姓。曹先生非常反对,他说只能跟他姓,吵了三天三夜,你们认为他们两个是有病是吧。其实不是,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曹先生和王女士才是夫妻关系,至于那个曹女士只不过是他们的邻居婆婆,你们的大刀呢?
我儿孑是倒插门,岳父姓郑,岳母姓张,我们老家普遍对姓氏不重视,生了头胎跟他外婆姓张,二胎跟外公姓郑,现在岳父母去世多年,撒销了户口,今年大孙孑去当兵,因为姓氏复杂,费了很大劲才通过。
世代相传,香火永盛,子承父姓,何有旧习之说?有些老祖宗留下东西实属糟粕,但有些是一就是一,不能违背,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婴儿起名能随奶奶的姓吗,上下五千年之久,不少是一辈一辈的传承下来的,都有着千年的岁月,难道都是旧习之说么?再回过头来说,倘若孩子的外公有儿子孙子,你看看他能不能让他孙子不跟他姓?这种人就是违背常理人伦,抛宗弃祖的伪人子,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人,无事找事。
我姓金(满),老婆姓王(满),爸爸姓金(满),妈妈姓孟(汉),岳父姓王(满),岳母姓包(蒙),三个儿子都姓爱新觉罗,其实我感觉姓老姓太怪了婴儿起名能随奶奶的姓吗,迫于宗族的压力,还是给孩子改回老姓了。
身边也有这样的人,感觉他们挺特别的。如果在法律和规章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别树一格也是个人的取向和自由。但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和文化,姓氏随父也是渊源流长了。我个人觉得,可随父或母姓,尽量不要标新立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