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4年1月,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主持了一个宗教会议。为了调解各个教派之间的矛盾,会议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用国王的名义出版钦定版《圣经》。这个决定对英语具有根本性影响,就像莎士比亚对英语的影响一样。
早期的《圣经》英译本
在钦定版之前,《圣经》被译成英语已经有很长历史了。
最早的英译是14世纪80年代约翰·威克利夫的翻译。他因此被谴责为异教徒。当时的观念是,一旦老百姓能够看懂《圣经》,可能就会质疑教义,从而威胁教会的权威。有一个同时代人写道:
这位约翰·威克利夫大师把拉丁文翻译成英文--那是Angle(盎格鲁)的语言,而不是angel(天使)的语言--于是,《福音书》的珍珠撒得到处都是,被猪猡踩在脚下。
17世纪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也有这种看法,他说:
《圣经》翻译成英文之后,每个人,不,每个男孩和女孩都以为他们能跟全能的上帝讲话,能听懂他说的话了。
约翰·威克利夫因此受到镇压。
1525年,威廉·廷代尔发表了他从希腊文翻译的《新约》,结果被火刑处死。总之在那时,用人民的语言翻译并出版上帝的话约翰兰博英文名,是一项革命行动。
转折点发生在1534年,那一年亨利八世断绝与罗马教会的关系,决定成立英国国教。第二年,廷代尔的弟子科弗代尔出版了他翻译的《圣经》。1535~1568年期间,又出版了五个重要版本:马修版、塔文纳版、克兰摩版、日内瓦版和主教版。所有版本都成为了畅销书。
约翰·博伊斯
约翰·博伊斯出生于1560年,比莎士比亚大4岁。据说不到6岁,就把希伯来文的《圣经》全部读完,14岁就成为剑桥圣约翰学院的研究员。
1604年,詹姆斯一世决定翻译钦定版《圣经》的时候,约翰·博伊斯45岁。这一年的6月份决定成立6个翻译小组,两个在威斯敏斯特,两个在牛津,两个在剑桥,每组至少8个学者。很自然的,约翰·博伊斯被剑桥的一个小组选中,由他负责从希腊文翻译经外书。结果,他的学术水平使不止一个小组将他当作必不可少的人物。
深远影响
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莎士比亚的浩瀚和《圣经》的简约始终代表着语言的南北二极,成为全世界作家和说话者的参照点,从乔伊斯或狄更斯的莎士比亚式光彩斐然,到班扬或海明威的圣经式清峻约翰兰博英文名,无不如此。
相比钦定版《圣经》的受人景仰,约翰·博伊斯却几乎被忘记。1628年,伊利的一个主教为他在教堂提供了一个神父职位,他在那儿度过余生。1643年2月6日,他葬于该教堂。
(完)
参考链接:《A Brief History of the King James Bible》
[说明]其中有钦定版《圣经》翻译的15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