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时代的来临,手机解锁,门禁,甚至公交车刷卡都直接用手指就可以完成,这也给了我们一个错觉,指纹识别是高科技的产物。其实指纹法最早在唐代就有记载了,1927年德国罗伯特·海因德尔就在其《指纹鉴定》一书中说,中国唐代的贾公彦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纹识别人的第一个学者。而最早最系统的依靠指纹断案是宋慈,且已可以十分成熟的运用,并收录在宋慈《洗冤录》中。
封建时期由于科举的局限性和贫富差距的不均。下层社会的人民并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因此认字也比较少,这就形成了普通人参与的契约上一定要摁手印,手(掌)印成了主要的证据来源。
1959年新疆米兰古城挖掘出了一份唐代藏文借粟契,这封契是用棕色的粗纸写成的,藏文为黑色,落款处有4个红色指印,其中一个能看到嵴线,这算是古代第一个印有指纹的契约文书。
国外首次利用指纹破案发生在1892年的阿根廷,比中国人晚了近2000年。 《宋史.元绛传》里就记载了一起利用指纹破案的典型案例:话说北宋仁宗天圣年间,江西永新县有个名叫周整的赌徒。有一次,周整和富二代龙聿去赌博,结果输了个精光,不甘心的周整竟将属于他母亲的15亩土地作为赌注压了上去,结果又输了。只能将这土地划分龙聿。写契约时突然意识到这15亩地的所有权母亲的,因此契约上必须得有周整母亲的手印方能生肖。周整知道母亲的脾气,于是他背着母亲在家里找来了一份按有母亲手印的字据,然后涂掉上面的字,和龙聿一起伪造了一份契约。过了几天当龙聿拿着契约去要地时,周整的母亲不同意,并将龙聿告到了衙门。断案讲究证据,县衙看到契约上有周母的手印二话不说将地判给了龙聿。周母表示不服,又将龙聿告到了州衙门,结果州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又过了几天,大文学家元绛被任命为永新县令,周母再次将龙聿告到县衙。元绛这次没有轻易下结论,他反覆、仔细地察看了龙聿的契约,终于发现了破绽。他告诉龙聿说:“你这份卖地的契约是伪造的。”龙聿不服,元绛指着契约上的手印说:“这份契约上的年月字迹在手印的上边,说明你是先得到了周母文书上的手印而后撰写的契约,这不合逻辑”龙聿见事情败露,只好承认契约上的手印是假的。元绛以假手印为突破口,终将属于周亲的15亩田产物归原主,当然,周整输的钱还是要慢慢还的。
宋慈在《洗冤录》中有过描述,一个人手指印不管按多少次,指纹都不会改变,除非指头不在,否则伤口愈合指纹还是不变的,每个人的指纹不尽相同,可以作为个人认可的证据,加之古人文盲偏多,所以用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字。因此虽然没有指纹识别仪器,但是,是有指纹鉴别技术的,所以押指纹也成为了最快捷方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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